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美國總統候選人歐巴馬 (Barack Obama)不算是黑人,是半個黑人,算是黑人和白人的混血,不是純種黑人或白人就對了。生父是來自肯亞的黑人,母親則是美國白人,繼父則是印尼的穆斯林(回教徒),歐巴馬 (Barack Obama)本身就是種族融合的象徵。歐巴馬 (Barack Obama)在民主黨內的初選異軍突起,所代表的意義不在於他可能成為美國史上第一位黑人總統,而是他把布希主政這些年來所激起的種族、膚色、宗教、文化對立融合於一身。

雖然最近傳媒一直渲染歐巴馬 (Barack Obama)可能成為美國史上第一位黑人總統,事實上許多美國的黑人則認為歐巴馬(Barack Obama)是非我族類,並非純正的黑人,更非南方黑奴的後裔。或許是基於他的多元族群特殊背景,歐巴馬(Barack Obama)反而能夠跨越族群籓離,不是單以非洲裔的選民為其支持基礎,同時他的訴求不再是過去的仇恨,而是未來的希望。正是由於他和傳統黑人政治領袖有著不同的出身背景及成長經驗,部分黑人團體譏諷「他是非洲人,他是美國人,但他不是非洲裔美國人」,但在大部分的白人選民眼中,他畢竟還是位非洲裔的總統候選人。

美國早已不允許法律上的任何歧視,但存在人們內心深處的偏見卻不是法律可以根除地。當歐巴馬(Barack Obama)獲得提名時,金恩演說中的結語:「終於自由了!終於自由了!感謝全能的上帝,我們終於自由了!」或許可以用來反應許多美國白人的心情,即他們將不再被視為是具偏執看法的種族主義者,他們終於自由了,無須再承擔種族歧視的歷史重擔。

巴拉克侯賽因歐巴馬(Barack Hussein Obama,1961年8月4日 -)生於美國夏威夷州檀香山,父親老巴拉克生於肯尼亞,母親安(Ann Duham)生於堪薩斯州的威奇托。他的父母在位於檀香山瑪諾亞的夏威夷大學相識,當時他的父親作爲國際學生在校就讀。

歐巴馬2歲時,父母分居,並隨後離婚。他的父親前往哈佛大學攻讀博士學位,並最終返回肯尼亞。她的母親嫁給了來自印度尼西亞的外國學生Lolo Soetoro,並生下一個女兒。母親一家在奧巴馬六歲時移居到雅加達。四年後,奧巴馬回到夏威夷,與外祖父母住在一起。從五年級開始,奧巴馬就讀於位於檀香山的大型私立學校Punahou學校,並在這裏讀到12年級,於1979年畢業。在奧巴馬21歲時,父親在肯尼亞遭遇一場車禍去世。

歐巴馬的母親在他的1995年的回憶錄《我父親的夢想》出版後幾個月後去世。高中畢業後,奧巴馬在加州Occidental College學習了兩年,並隨後轉到紐約市的哥倫比亞大學的哥倫比亞學院,並在那裏主修政治學,重點研究國際關係。在1983年取得文學士之後,奧巴馬在國際商務公司工作了一年。1985年,他搬到芝加哥,主導了一個非營利計劃,以協助當地教堂爲窮困的居民組織職業訓練。奧巴馬於1988年進入哈佛法學院。

1990年2月,由於被選爲首個哈佛法律評論的首個非洲裔美國人主席,歐巴馬首次獲得了全國性的認可。1991年奧巴馬在哈佛獲得了“極優等拉丁文學位榮譽”(magna cum laude)法學博士的學位。回到芝加哥後,奧巴馬主持了一次選民登記運動,並爲民權律師事務所Miner,Barnhill & Galland工作。後來,從1993年至2005年競選聯邦參議員的12年裏,奧巴馬一直在芝加哥大學法學院任職憲法講師。

1989年夏天歐巴馬在Sidley Austin LLP律師事務所工作期間,結識了律師助理蜜雪兒羅賓遜。兩人於1992年結婚,並有兩個女兒,瑪麗亞(Malia,生於1999年)和薩沙(Sasha,生於2001年)。奧巴馬一家人是芝加哥三一基督教聯會(United Church of Christ)的成員。

2012年11月6日,第57屆總統大選中,歐巴馬擊敗共和黨候選人羅姆尼,成功連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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